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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6-04-13 0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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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春之我

筑安全之基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当下国际形势复杂多变

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数据安全、发展安全

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青年一代

更应常怀警醒之心

明辨是非、坚守底线、主动担当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自2015年《国家安全法》设立至今,安全教育已走过十余年。让我们共同学好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共同守护家国平安。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关系每一位公民


国家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威胁国家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国家要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警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既是在维护国家利益,也是保护公民权,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政策解读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涉及的16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




我国的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


核心要义


“五个统筹”


“十个坚持”





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日常工作中如何守护国家安全


1、照片不随意拍。不在军事基地、军事港口等未经允许的地方拍照,不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军人军装照等照片。

2、遇到车队不随意穿插。驾车外出遇到军车车队时不穿插车队,不跟踪拍摄。

3、工作不能盲目蛮干。工作中要杜绝任何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例如提供涉密单位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或利用工作之便拍摄涉密照片谋取利益等。

4、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海外单位的存储介质。还要记得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5、行李箱不乱装。行李箱中不要携带从境外带来的水果蔬菜,不要带回境外的土壤和动物标本等物品,因为这些都可能对我国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6、东西不随便买卖。不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的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 GPS 跟踪定位仪等专用的间谍器材。

7、信息不非法传播。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不利用电子邮件、论坛等网络传播途径传递非法信息。

8、发现可疑线索不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都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更需人人尽责

让我们以第十一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

将安全意识根植于心

践行于行

同心共筑守护国家的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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